迷蝴蝶 第44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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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黄明月没有恨她的母亲,陈如兰一生也是可怜,只是软弱,不会想到曾亲手推女儿进了虎狼之窝,还给了道观人不少银子让他们好好照顾女儿。
  若是她知道,恐怕黄明月死去那会儿,她也就跟着一头撞死在这里。
  “我是走累了。在这歇歇脚。”
  陈如兰拍拍她的手:“我们出来太久,该回去了。免得之后太阳太晒。”
  姜姜跟陈如兰坐马车回到黄家,刚从后门进去没多久,她的丫鬟金桔急匆匆跑过来:“姨娘,小姐,你们回来了。老爷宣小姐过去。”
  “什么事?”姜姜问。
  “说是有人来上门提亲,叫小姐过去问问。”
  姜姜以为是荀方,谁知大厅当中跪着一个青衣男子,听见她的动静,便转身看她。
  相貌普通,身着青布衣,像个书生。
  他一见姜姜眸光发亮,便道:“小生文采元,愿求娶小姐。”
  “见过父亲母亲。”姜姜行礼。
  “明月,你可认识他?”黄良辰问道。
  姜姜摇头:“不认识。”
  “小姐不认识文某是真的,文某跟小姐只是志趣相投、心意相通而已。”说罢,他从怀中拿出一只金玉珠钗。
  这金玉珠钗跟早春宴那日,黄明曦送个姜姜的一模一样。
  回来后,姜姜让丫鬟送给给她,黄明曦说:“不用了,这个金钗便送给妹妹。”
  “那日,文某因在客栈住了多日,身上贫窘,遭到店家驱赶。自言以诗词抵账。也让各位笑话,我乃县中第一,诗词曾被县令陈赞。谁知那客栈老板是个不通文墨的,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抵账。幸得小姐在二楼看戏,听闻经过,竟愿意拔下金钗到掌柜那抵账,更是引得周遭看官纷纷叫好。此等恩情,小生铭记于心。”
  “文某一介书生,家中虽不富庶,然而怎可让小姐贵物流落那粗俗之人手中,所以费劲千辛万苦,将朱钗赎了回来。小姐蕙质兰心,恩义相助,自此文某颇受优待,虽不才,此等佳人小生实不愿意辜负,故厚着脸皮求娶小姐,待文某日后高中,成就一段姻缘佳话。”
  简而言之,这是一个穷书生困窘,被贵小姐慧眼识珠,文书生感恩想报,欲成佳侣的故事。
  黄良辰:“明月,这金钗可是你的?”
  姜姜回答:“不是。是大姐送给我的。”
  “可这书生说你赠他金钗乃是早春宴前几日,而明曦的金钗是早就赠与你了。”黄夫人说完,扭头向黄良辰,“早春宴长公主所设,明月刚来,明曦怕她露怯,老早就送了些首饰过去,让她好生打扮。这件事明薇也知道,还吃了不少醋。”
  黄良辰点点头。
  黄明曦处事大方,这点他是相信的。
  黄夫人又朝向黄明月:“况且,早春宴那日,你这簪子不是戴了一整天么?”
  黄明曦的簪子是马车上给的,当时马车内就她们三个人。无从佐证簪子究竟是之前给的,还是当时给的。
  这样想来,连黄夫人催她去早春宴,也或许一早就设计好了。
  应该是,黄明曦还是黄明薇其中一人,在客栈里出银子帮了一个年轻秀才,从这秀才形容“看官纷纷叫好”来看,当时人还很多,是个轰动事。
  姜姜倒并不认为两姐妹会突然对一个面貌普通的秀才一见钟情,估摸着贪财掌柜凌辱落魄书生是个引人注目的场面,故而连脸也未露,只想留个名声。
  可这个秀才面上清秀,不是个真风光霁月的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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