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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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是的,我有点饿了。
  他握住我的腰:“等一下再说。”
  温柔的暴徒,让我跌入昏昏然的世界,每一寸都被涨满。
  这个「等一下」,委实有些久。
  后来我们一起吃了顿饭。
  补充一句,我亲手下厨做的。
  莱伊不会做饭。这很符合我对他的印象。一双手只会拿枪扣扳机。没有生活情趣的男人。
  我倒是很喜欢做饭。
  当然不是因为没有钱下馆子,或者烹饪多么有趣,只是一种解压方式而已。
  在料理食物时,身上会沾染几分烟火气,让我有种活着的实感。
  听说普通人都是自己在家做饭的,聚餐时会和家人分享食物。我没有家人,可以拿男友凑合一下,聊以慰藉。
  一个人吃饭总是没有两个人开心。
  我一直觉得,蹭饭可能是莱伊搬来跟我同居的诱因之一。毕竟人不能只靠能量棒活着。
  我也不介意多做一份。他食量不大,也不挑食,随便喂点就行,就好比仙人掌盆栽只需要浇点水就能养活一样。
  真的,比猫好养多了。
  我以前养过一只暹罗,非常挑食,而且脾气傲慢,心情不顺就会赏我一爪子。
  但可爱的时候也是很可爱的,会装无辜撒娇。导致它耍脾气时我完全生气不起来,只有我哄它的份。
  撸猫的解压程度比做饭更胜一筹。心情不好的时候,摸摸暖茸茸的皮毛,软乎乎的一团抱起来亲亲,就非常治愈。
  那只暹罗陪我度过了很多快乐的时光,可惜因为我总是出差,无法仔细照顾,再不舍也只能遗憾送给朋友。
  由此可见,交个男友,除了可以一起吃饭之外,还有另一个作用——填补我失去宠物的寂寞。
  虽然男友的一头秀发摸起来和猫毛有区别,算不上平替,但也另有一番快乐。
  因为这份肤浅的快乐,这一年多来,我对莱伊几乎有求必应。
  生活上关照有加,工作上有重要任务都带他一起,还把他引荐给其他高层干部,堪称模范女友。
  怎么讲呢,看起来多少有点色令智昏的意思。
  至于莱伊……
  他是个没什么情调的家伙。
  不会说好听的情话,也不怎么会讨好女孩子。怎么看都不太模范。
  这么一想,我好像有点亏。
  现在想来,他哄我的方式其实挺单一的。但偏偏我就吃那一套,每次都会心软放过他。
  但这不代表我真的被爱情冲昏了头脑,事实上我脑子清醒得很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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