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章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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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不知道卫长风在西北过得好不好,虽然我不愿他同我姐姐在一起,但还是想要他活下去。
  我踮起脚,亲了顾岑的一口。他愣怔片刻,扶额笑道:「朕中意你,远胜于旁人。」
  可这是为什么,他会中意我,远胜于旁人?他的后宫里,还有许多更聪明的女人。
  这突如其来的告白,竟令我感到十分诧异。我受宠若惊地笑了,低头盯着鞋尖看。
  顾岑好奇道:「朕差点儿忘了问,爱妃说纸团颜色不对,那夜的纸团是什么颜色?」
  我想了想道:「粉色,是桃花一样的粉色。」
  八十八
  先前我便知道,顾岑是个擅于表达爱意的人,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绵绵情话。
  有句老话说,富贵险中求,宠爱也是。他的爱,总是我的胆战心惊换来的。
  他赏赐给我许多宝物。我在库中清点他赏的礼物,恰像一条守着宝藏的恶龙。
  而顾岑不断地搜罗宝藏,好在每日下朝时能捧着宝贝赶来,送给他禁锢的恶龙。
  他说边关再添一员猛将,为他收缴来不少被蛮夷掠夺的财宝,这些都任我挑选。
  这些宝物堆满了整个库房,窗外透过的日光落在库房的一隅,即刻折射出明晃晃的光。
  宝蓝色的、蔷薇粉色的、赤红色的、金黄色的、深绿色的……透明的光,填满我的双眼。
  顾岑从背后搂住我,他很高,弯腰能把下巴搁在我肩头磨蹭,懒懒道:「这都是你的。」
  这泼天的富贵没有晃瞎我的脑子,太招摇无异于自寻死路,我道:「臣妾不要这么多。」
  他松开手,勾着我的下巴,要我转过头看他:「怎么?人人都喜欢的东西,你不喜欢?」
  我心中警铃大作,怕他觉得我太装模作样,反倒弄巧成拙,失去了顾岑的宠爱。于是我用脚尖踢了踢那堆熠熠生辉的宝物,漫不经心道:「美则美矣,却不如臣妾美,不要也罢。」
  顾岑的口味真是异于常人,他喜欢看我目中无人的样子,又搂住我道:「爱妃选一个。」
  作也得有个限度,我摸不准顾岑的底线,当即服从,捡了把银制匕首,柄部缠着兽皮。
  「这是卫小将军在西北赢来的,蛮夷会活剥猎物的皮毛作装饰,爱妃,你吓着了没有?」
  「是花豹皮。」我举起它,打量皮毛花纹,像一只只眼睛,「毛色够亮,臣妾很喜欢。」
  边关新添的猛将,除了卫长风还能有谁,我轻抚着匕首,不知它是否被卫长风触碰过。
  顾岑不知道我百转千回的心思,只知道我喜欢,要我笑一笑。我睹物思人,笑得不好。
  他那透着几分少年英气的眉拧了起来:「爱妃若不满意,朕再挑便是,何必勉强自己?」
  我向他解释,我不是不喜欢,只是大家都说,在宫中要喜怒不形于色,所以我再喜欢,也只能面不改色,等他走了,我就会关上门来敲锣打鼓,欢天喜地地庆祝一番。
  顾岑的心被这番俏皮话熨得妥帖,当即命人请来几位乐师入后宫,再关上院子的大门,让他们敲锣打鼓。乐师会的都是雅乐而非俗乐,手足无措的模样倒是十分滑稽。
  我想起去年冬天,我姐姐敲锣打鼓扮作我去街上借阅黄色书刊,勾了勾唇角。
  而顾岑歪打正着,以为是自己的功劳,朝我眨眼,眼中尽是毫不掩饰的自得。
  后宫中的件件诡事可怕非常,但顾岑,是可爱的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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