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章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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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林渡是个很随性的人,从见到这人的第一眼起薛岁欢就这样觉得了。她知道这人最不喜欢受制于人,也不喜欢将自己摆在台面上供普罗大众消遣娱乐。因此对于当初林渡会最终答应拍摄《野天鹅》,薛岁欢确实很好奇。
  毕竟她清楚地知道,所来试镜的里面没有一个叫林渡的人,她是意外被导演孟正弘看中,并且第一次谈话时还直言拒绝的。
  后面会答应,显得很蹊跷。
  不过了解真相后,倒也算得上是人之常情。
  就好像是看似自由穿梭在森林无拘无束的小兽,突然有了一个可以抓住的弱点。薛岁欢只可惜没能在郑司予把春荔签到手之前有进一步计划,要是春荔是她手底下的人,何愁这些年眼巴巴叫着这人复出,结果对方都不看一眼的。
  当然了,春荔能签到郑司予的手下,那是她的气运。
  薛岁欢作为制片,很大一部分是投资眼光比较好,作为经纪人这方面,她自认为比不过郑司予,更没办法拿出郑司予可以给到春荔的资源。
  只是偶然想起,觉得有点不凑巧罢了。
  “我在这儿难道不是因为我答应了帮你看房子的事情?倒是你。”
  林渡完全不介意,直说,“你应该知道的啊,我每年这个时候都会过来。”
  确实是有这么一回事。
  林渡慢悠悠地晃过去,“房子的事情处理得怎么样了?”
  薛岁欢丢给她一个我办事你还不放心的眼神?两人并肩往园区外走,薛岁欢说,“我中午的时候就到了,就是防水层有问题,安排维修工上门处理了。晚上就可以回去验收了。”
  “那麻烦你再辛苦帮我跑一趟,我请你吃饭。”
  “你都千辛万苦赶过来了,就不去看一看?”
  林渡默然。
  分手之后,她总是下意识想要去找寻曾经在一起的痕迹。可惜早在更久远时光所一起生活过的出租屋早就被别人给租走了。所以林渡的所有目光都放在了这间三环的出租屋内。因为她知道,彼时的春荔已经完全有足够的能力可以供养这间房子。
  事实也确实如林渡所想的那样,分手之后,她搬出去了,春荔虽然也搬了出去,但是她并没有将出租屋转租,反而是买了下来。
  那时候的林渡总是抱有希冀,因为这也是她想做的事情。那这是不是就可以证明,春荔依旧保有着和自己一样的心思?
  可是三年前,她们分手两年后,春荔挂出了售卖的消息。
  那时的春荔,刚刚拿下了寰鼎视后。
  所以林渡就忍不住心想,大概是因为她终于走到了万人追捧的台前,所以便可以毫不留恋地丢弃过往了吧?
  而这间储存着她们共同过往的出租屋,也早已经面目全非。可能在林渡搬走之后,春荔就将出租屋大换血了,几乎家徒四壁到小偷进门都得留下两百块钱的地步。以至于林渡买下这间出租屋后,仔仔细细地搜寻了一番,也完全找不到任何可以证明两人曾经相爱过的佐证。
  薛岁欢办理好手续将钥匙交到她的手里的那天,她一个人站在出租屋的窗前,看着不远处繁闹的林立高楼,直到日暮西沉。
  而后她一遍遍地放着春荔获奖的片段,看到她心爱的女孩终于捧得奖杯。而林渡的指尖只能透过手机屏幕去触碰她。
  直到翌日,天光燃起。
  林渡小声说,“恭喜。”
  然后转身离开,从此再也不曾踏足这窄小房屋。
  哪怕是到了现在,林渡依旧无法保证自己是否真的释怀。更或者,她和春荔之间,从始至终,能用这样的一个词汇来概括吗?
  林渡摇头,“不了。没什么好看的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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