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很末世 第66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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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外面星期五闻到血腥味,游荡在门外,不时撞一下门外的防护栅栏。
  林朵朵也知道没他说的那么容易,丧尸王现在需要休息,“你去躺一会儿吧,先吃点别的垫垫,估计要很久才好。”
  “我坐一会儿就好。”白骁靠着墙道,他从换下来带着腥臊味的衣服上掏了掏,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栗子。
  这是路过板栗树时捡来的,在火堆里煨一下可以当零食,于是捡了一把装口袋里带回来。
  林朵朵压着水井,将大块的肉切开洗净,放在水里泡着,将血水浸出来,她看着院里,之前一些竹鼠野鸡野鸭什么的,想要储存,吊在灶台上熏着就好了。
  现在这么多肉灶台却是不太够吊,没办法熏太多,她在考虑弄一个熏肉的地方,如果处理好了,这些肉能过一个比较富足的冬天。
  以前她是讨厌野猪的,它偶尔会从山上下来,在地里拱来拱去,许多她还没挖的东西,先被野猪糟蹋了,那些野麦也会被踩倒,晚上黑漆漆的又拿它没什么办法。
  当它变成食物,就没有那么讨厌了。“这么多肉,可劲吃,别想着放一整个冬天,山上还有。”白骁像是看出了她的想法,在一旁道。
  “我有丧尸一激灵。”
  “那是什么?”林朵朵问。
  “你有没有发现,在外面财叔和星期五总是能找到你?”
  “嗯。”
  “它们老了,没那么灵敏,我还新鲜……年轻,比它们更灵敏,刚回来那天晚上你趴在墙头偷看我,都被我发现了。”白骁说。
  白骁半眯着眼睛,靠着身后墙壁休息。
  野猪体脂率很低,没多少脂肪,全是红肉。
  林朵朵换了几次水,将它分成小块,冷水入锅,慢慢撇去血沫什么的,捞出洗干净再和花椒山楂一起扔锅里。
  香味慢慢溢出来了,她盖着锅盖炖着,食物的香气总是让人暖心。
  将剩余的肉切成条,放在盆里用盐揉搓着,她反复将盐涂在每一个地方,等它被盐腌透了,就可以吊在灶台上,不然很快会坏掉。
  锅里的肉要煮很久,这时候没有什么口感的讲究,第一就是要绝对煮熟,野猪肉本身也硬,放在锅里一直咕嘟咕嘟。
  等白骁休息差不多睁开眼睛,林朵朵已经在晾衣服了,那把沾满血的土枪和狗腿刀也都被她洗干净。
  “快好了。”林朵朵说。
  白骁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肩膀,拖回来的时候绳子勒的肩膀不太舒服,院里还弥漫着腥臊味,一切都被她处理的井井有条。
  他拿那把栗子放在灶旁,煨热了捏开一个口,递给林朵朵,林朵朵在手里抛着吹气,剥开还有热气从里面冒出来。
  这就是从山上抓回来的一把小零食,很快分着吃了,林朵朵也掀开锅盖,拿勺子搅拌一下,捞出一块给丧尸王尝尝。
  “还是肉好吃。”白骁感叹道。
  丧尸就是要吃肉的。
  这是自从那个狂欢者留下的储备地窖里离开后,他吃得最饱的一次,一边吃一边嘱咐林朵朵多吃。
  “瘦吧啦碴的,多长点肉,抗冻。”白骁吃饱了就站在那里,指向自己的康复训练器材——那个单杠,“现在不缺吃的,你最好和我一块锻炼,把肉变成肌肉,坚持下去,你会变成一只有腹肌的人类。”
  “那有什么用?”
  “可以活得更久。”丧尸为她鼓劲,“不缺吃的,就要把它变成力量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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