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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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小少爷估计是无聊,絮絮叨叨说个不停,披风很暖,肉包子很香,药膏也很有效,让年少的齐山觉得一切似乎也没那么糟糕。
  等小少爷离开,齐山就去找了炭行,老板果真收留他。他帮着跑腿送货、收拾打杂,虽累些,但好歹安然度过那个寒冬。
  后来他一直留在云水镇,什么脏活累活都干,也远远见过几次小少爷,得知他是谢家的,旁的也不敢多打听,更不敢奢望能有交集。
  直至今年年初,谢家放出消息招长工。齐山想着进府做些事,也算报答小少爷的恩情。恰逢车夫因母亲病重回乡,他又刚好在马行干过活,便顺利接替这门差事。
  一晃三四年过去,齐山仍能清晰回忆起小少爷说的每句话。不过他没好意思讲那么细致,只捡紧要的概括给谢知云听。
  火光映照着他冷硬的面孔,眉眼竟意外温柔。
  谢知云目光黏在渐渐渗出油脂的兔子上,还要分出心神根据齐山的讲述去搜寻模糊的记忆。
  兔子的外皮变得焦黄,好似下一瞬就会裂开,露出里面鲜嫩的肉丝,谢知云咽咽口水,终于将齐山跟脑海中那个鼻青脸肿的傻大个对上。
  他那天因为一件小事跟爹爹发生争执,还被打了一巴掌,赌气之下跑出家,正好遇到同样游荡在外的齐山。都是“无家可归”之人,对方比自己还惨,脑子也不好使,一时起了恻隐之心,便顺手帮一帮。
  没想到竟会被人记了三四年,还愿意在他遭遇困境时拉一把。自己却把人当傻子,真是不应该。
  “抱歉,还有,多谢。”谢知云这会儿已经完全松懈下来,毕竟齐山要想真做些什么,趁他昏迷时大可为所欲为,不必等到现在。
  这话说得含糊,齐山愣了会儿,才会过意来。
  “是我欠少爷的,这么多年都没道声谢。”他转动着兔子憨笑,露出满口大白牙。
  谢来谢去的没意思,谢知云点点头,全副精力都集中到烈火炙烤的兔子上。
  “还要多久?”
  不怪他馋,一连几日都没吃过饭,早饿得前胸贴后背,说话都只能用气音,他没流口水已经算有涵养。
  “就快好了。”
  齐山拿尖木棍戳戳兔皮,眼角余光撇家小少爷一步步挪过来,在离自己不远处蹲下,双手规规矩矩搁在膝盖上,脖颈却不自觉前倾,带动头上珠钗一晃一晃,偶尔还吸吸鼻子,眼中不由浮现笑意。
  他想起以前炭行老板养的那只狸花猫,等吃食时就是这副模样。
  兔子终于烤好。
  齐山直接扯下一只后腿,递给谢知云。
  谢知云这回先注意到拿兔腿的那只手,又黑又糙,布满茧子和伤疤,还有几道新鲜的红痕,能够想象出其主人每天都是做的些什么活计,必定又脏又累。
  他只看却迟迟不接,齐山窘迫地往回缩了缩手,呐呐道:“我仔细洗过的。”
  被戳破心思,谢知云有些脸热,既而一哂——落到这步田地,有得吃就不错,还摆什么少爷架子?
  他轻声道了句谢,这才接过兔腿,转了一圈,找到处好下嘴的地方咬下去。
  然而他只嚼两下便忍不住吐出来,弓着身子在一旁干呕。
  实在太难吃了!
  他就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。
  第3章 (捉虫)
  并非齐山手艺太差,相反,兔子烤得恰到好处,外焦里嫩,看着很有食欲,不然谢知云也不会上嘴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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