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2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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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在注意到了宁蓁蓁带着手笼,免得用缰绳伤了手,那群“勋贵”们笑了起来。只有跟着任桉还有任桉的那个同伴没笑。
  等到开始了马术课,众人就发现,那个看上去消瘦的病秧子,赫然还是个骑马好手。带着手笼也只是为了保护读书的人一双手。
  冯文铮这个名字,也让不少人知道了。
  上完马术课,宁蓁蓁在束流书院的半个月时间,已经把所有的课业都轮过一遍。
  因为大半时间是住在山下,所以每日差不多要多花半个时辰在路上,平时训练跟得上,刚开始有些酸疼,很快就习惯了抹黑上山下山的日子。
  无论是基础的文学、史学还是经学,在“清流”之中她也是佼佼者,在其他的课程,例如是骑马、射箭、奏琴一般是勋贵的强项,一个“清流”中的异类也是擅长,就让人彻底记住了冯文铮。
  只要稍微打听一下冯文铮的来历,就会知道,他居然是财神爷“金庭”的前小舅子。
  在众人心中,冯家算是书香门第,所以冯文铮的书读得不错。又有妹夫扔钱,冯文铮的天分又好,难怪各科都精通。
  “清流”里诸人佩服她,“勋贵”们以前多少会对清流之人说些酸话,但是看到个头不高的宁蓁蓁,各科都是佼佼,一丁点都生不起嫉妒之心。
  等到这一届束流书院的学子们在多年以后,听到了冯文铮年仅四十入阁的消息,一丁点都不意外,毕竟是乡试、会试与殿试连中三元的状元,入阁人称一声冯首辅,有什么可奇怪的?
  现在的勋贵们找到了任桉,是想要让他邀请宁蓁蓁参加束流书院与国子监的马球赛。
  “你同你舍友说一声。”
  “是啊,他骑马骑得好,射箭也有准头,马球就算是不会,应当学得也快。”
  “若是有他了,定然是如虎添翼。”
  任桉没好气地翻了一个白眼,“你们怎么不自己去同他说?”
  王陵贺干笑着搓了搓手,“其实有些怕耽误他的学习。”
  任桉翘着腿说道“那就不喊他。”
  “我的好弟弟。”秦瑞把任桉一搂,说道,“你也知道,咱们束流书院被国子监的球队压着打,凭什么啊。这是多好的苗子,让冯文铮和你打配合,你难道不心动?”
  任桉没好气地说道,“又馋人家的能力,又担心影响人功课?”
  “好哥们,你看,你说得多精准,一下子就说中了咱们的想法。”秦瑞搓了搓手,“咱们觉得可以试一试,但是还真怕给人添负担了,书院的各位夫子们只怕都把人当做明年秋闱的苗子了。”
  别看现在宁蓁蓁是在黄字班,再过两个月的考试,直接入天字班都有可能。
  因为敬重冯文铮,反而不敢开口。而任桉察言观色能力最为厉害,加上又和冯文铮同宿一房,便让任桉开口。
  任桉的第一个问题一出,就有了让他欣喜的答案,“打马球?我会。”
  任桉看宁蓁蓁干脆点头,就直接说道“在下个月末,束流书院与国子监有一场马球赛,我认识的几位好友,觉得你骑射好,想邀你入马球队,你既然会的话,可愿意在休沐日抽出时间,合练一二。”
  宁蓁蓁一口应了下来,“好。”
  任桉笑了起来,“爽快人。”
  这帮勋贵子弟,都有做学渣的自觉,不愿意打搅学神,当学神下了神坛,和他们一起打马球,与宁蓁蓁交往密切了起来。
  还没有等到打马球,就有人看重了宁蓁蓁的潜力,试探性开口,显然是想要给她做媒。
  她替代了冯文铮的身份,明面上有了一个孩子,在提起这个话题的时候,只用做出一副落寞的神情,提到尚未周岁的孩子,他们就懂了。
  等到散场之后,任桉就锤了一下秦瑞,“你乱说什么呢,说到别人的伤心事了吧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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