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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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牛逼还是许朝歌牛逼,顾北平那个不讲礼貌的根本比不过她。
  陆少钦心里的想法和她差不多,没办法跟一只小老虎讲做人的礼貌,只能越过这个话题,言归正传道:“你进来干什么?”
  “进来问问小美人儿是打算在你家住,还是打算去我家住?”许朝歌道。
  “去你家吧!我们还没结婚,她住在我家不太合适。”陆少钦替林晚回答道。
  “哦,那我趁现在没下雨把她的行李搬到我家去。”说完,她转身就要走。
  陆少钦见了,忙叫住她道:“先不急,她现在还病着,不能见风,先在我家住着,等她病好了再搬。”
  “行吧!”许朝歌没勉强,旋即又道:“那我也在你家住着,免得你趁小美人儿病对她做出禽兽的事。”
  “我又不是你。”做不出禽兽的事。
  “我要是禽兽,那你就是禽兽不如。”许朝歌怼道。
  陆少钦:“……”
  所以,他是该禽兽好?还是该禽兽不如好?
  他纠结这个问题的时候,被他抱着的林晚趁机问许朝歌道:“小刀,我以后能不能在你家长住?”
  她问这个问题的时候,并没有把握许朝歌会答应,因为不管怎么忽悠她都抢了许朝歌这么多年一直想嫁的人。
  让她没想到的是许朝歌听了后,几乎毫不犹豫地应下了。
  “能啊!你想住多长就住多长,最好是在我家住一辈子,让某人一辈子都禽兽不如。”
  陆某人:“……”
  这是要蹬鼻子上天的节奏吗?
  “屁话说完可以滚了,别在这里碍眼。”
  “不跟禽兽不如的人逼逼,我吃天鹅肉去。”言罢,她就转身走人。
  这回陆少钦没有再叫住她。
  她走后,林晚才后知后觉的问了句,“小刀刚刚是不是同意我在她家长住了?”
  “是。”陆少钦点头,随即又道:“她要是欺负你,你跟我说一声,我帮你揍她,别自己跟她动手,你打不过她。”
  “好。”林晚虽然没想过要跟许朝歌动手,但还是乖乖点头。
  -
  台风过去后,正如嗨皮所说,又下了三天的雨,一直到第四天,天气才转晴。
  林晚是第四天搬去许朝歌家住的,前三天下雨,陆少钦怕她又着凉了,没让她搬。
  第五天,也是八月的最后一天,许朝歌总算如愿可以去镇上买肉和大米了。
  因为太兴奋了,她前一天晚上都失眠了,第二天差点起不来,虽然有林晩叫她,但还是起晚了,出门的时候比较急,她就把钱和票忘了,到了码头才发现,只能又跑回家去拿。
  林晚没和她一起回去,站在码头上等她,等了一会儿船先来了。
  从船上下来了几个人,其中最醒目的就是一个穿着军装的年轻男子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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