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章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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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她和小厮一同下去了。
  何贤点头,“她这个说的倒是真的,两个月,可太长了。”
  婚事一旦定下来,双方便不能见面。他们还算好的,其他的半年一年都有,像是她姐姐玉柔,就是等了七个月呢。
  “有什么长的。”她嘟囔着。
  “自然长,不过好在,也只剩这最后难熬的两月了。”他直盯着她看,继而道,“今日的合欢,很好看。”
  他指的是她的女装,她甚少穿,因为从小身子弱,便送到草原训练,和一堆年龄相差很大的哥哥在一起,自然也时时扮着男装,长大后被接回府,还是习惯利落洒脱的男装,父母也就随着她,后来又入了学堂,穿的是学生装。再后来跟着父亲学习医术,她又颇喜欢上山去采草药,这些看着漂亮的女儿装,穿起来甚是繁琐麻烦,只有在重要日子的时候,她才会扮上。
  “好看吧。”她得意的摆摆头发,又一模,惊道,“哎呀,我的新簪子没带上,是长姐新送我的呢。”
  “无妨,已是很好。”
  奈是她脸皮厚,也不禁他这么一直盯着看的,于是咳咳一声,“花灯呢,我要送花灯许愿。”
  “我去买。”
  “哦。”
  他一走,合欢长长呼了一口气,才发觉脸颊发烫,还好还好是晚上,他应该没看不见。
  放了花灯,两人闭着眼睛许愿,合欢许完之后,悄悄看着旁边的人,五官立体,眉目俊秀,她曾厚脸皮凑很近的问他,“何贤,你怎么长得比很多女孩子都好看啊?”
  他脸一下子就黑了。事实证明,这是一个蠢问题。
  从前的何贤,比冰块还冷,比木头还钝,好像只有宁合欢有这个胆子和本事,气得他情绪失控。
  想到以前,她忍不住笑出声来,何贤看她,“笑什么呢?”
  她依旧笑着摇头,“没什么,你许得什么愿?”末了又问一句,“有我吗?”
  他也摇了摇头,“好像忘了。”
  “你!”气着要打他,亏她还想着他呢。
  他哈哈大笑,将她拥进怀里,她胸口那块翡玉贴的她更近,那算是他们的定情之物了,他送给她的时候,他说,“我把我的命交给你了。”
  而现在,他抱着她,合欢能够清晰的听到他的心跳,他终于开口,声音却是微哑,“我愿的,是今生,再不放开宁合欢的手。”
  “怎么又是放花灯?”端云念吃了一波狗粮,看着两人亲亲热热的,“那时候的人难道恋爱都要放回花灯才作数吗?”
  “花灯是美好的祝愿,但每次放花灯,似乎都不怎么吉利。”何落定猛不丁道。
  “你什么时候进来的?不是腿脚不方便吗?”
  他得意洋洋的举起一旁的拐杖,“别说,到了这里,痛感都没有了,这个都用不上了。”
  “合欢,何贤那个书呆子有什么好的。”
  雨天,合欢正和红叶在廊下学着做针线,发出这样孩子牢骚的,正是面前这位陆怀景,他嘴里吐出瓜子壳,一粒一粒,吐得特别认真。
  按说,待出嫁女子是不能见其他男子的,但陆怀景是谁啊,八王爷的独子,宠得宝贝疙瘩一般,从入学堂开始,两人关系便又交好,自然是没人拦他。
  “你该说,他有什么不好。”合欢费劲的扎着针,终于扎进去了,才慢悠悠的回他一句。
  “莫非是我记忆出问题了?你从前,不是最讨厌他的吗?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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