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时已到 第95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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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在下认为,人伦二字,乃天然秩序,由自然法则而定,凡立于世间,自该遵守,遵者为善当奖赏,违者为恶理应受罚——”
  师爷赞成点头:“柳主薄所言甚是,违人伦者应受罚,故而若有子女欲与父母断亲,那便是当罚的大不孝之罪。”
  “依常理而言,自当如此,然而世间之事皆讲求因果二字,所谓情、理、法,情字之所以为首,道理便在此。”柳荀字字清晰地道:“那便少不得再说回人伦之理,父母子女人伦为何?谓父子有亲,父慈子孝——所谓父慈子孝,父慈在前,如若父母不慈,又焉能再一味要求子女尽孝?”
  “父母子女之道,从来也不是只拿来约束子女尽孝的利刃,伦理天成,该是和睦互爱。且为人父母,仁德孝义皆该以身作则,为子女表率——敢问此一点,姜氏与苗家诸人,可曾做到半分?”
  “姜氏为谋己利,不惜毁亲女名节,已为不慈。此前因未能如愿夺取讹占亲女之财,甚至欲与方氏合谋夺其性命,这般行径,莫要说为母之道,便是为人之道已不堪配——试问如此歹恶之人,又岂配子女尽孝?”
  “自古以来,固然有父母之令不可违一说,然而父母之令当为正令,若其令不正,仍要愚昧顺从,世间秩序何在?”
  “反观苗掌柜,此前事事遵从父母之令,屡次改嫁未曾有过反抗,这些年来侍奉其母,爱护其弟,照拂家中,任怨任劳,不曾有半句怨言,谨守人伦至此,又何谈不孝之说?而单因如今真相明朗之下,欲与不慈者断亲,便要抹去其此前种种付出,无视其所遭受的种种苦难不公,如若如此不顾实情、只知一概而判,试问与自蒙双眼何异?”
  “议罢人伦,那便再谈法理,须知法理制定之初,便是为惩恶扬善,使人有理可遵,使世间清正。纵观历朝历代以来,法理之所以不断修正完善,便是因所谓‘先例’,此先例若为正,顺民心,便是法理进步之体现!”
  柳荀几乎一口气未曾停顿,言毕又朝裴定深深一礼。
  裴定听得早已想冒冷汗,此际便将希望悉数寄托于面含笑意,显然运筹帷幄的师爷身上。
  师爷亦是开口之前先施礼,竟果真有几分于稷下学宫辩论的架势。
  裴定见状心下安定几分。
  师爷定声问——
  “在下认为柳主薄言之有理!”
  裴定:……?!
  说好的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呢?
  且不说胜不胜,战呢?
  师爷正色望向他:“大人,柳主薄之言句句在理。故属下认为,此先例,可立也。”
  对上师爷的眼神,早已与之默契到极点的裴刺史,从中读出了六字箴言来——打不过,就加入。
  苗娘子仍跪在原处,而柳荀此一番话后,堂外逐渐有百姓回过神,也开始出声附和起来。
  “那姜氏所为,简直骇人听闻……竟还要害苗娘子性命,若说生养之恩一命还一命,苗娘子也早就不欠她什么了!”
  “这母女关系,早该断绝了!”
  “如此毒妇,哪里配做人母?”
  “没错,且她犯下如此重罪……若苗掌柜日后有了子女,难道还要白白受此名声牵连?”
  堂内,柳荀再度施礼,躬身道:“恳请大人开此先例!”
  裴定听得头皮发麻。
  前有贱籍女子义绝案,而今又是身为人女要与父母断亲——他在这营洲城内,开的先例可太多了!
  且偏偏桩桩件件都有萧侯的影子,他倒是想不答应,可他敢吗?
  听着耳边民声,再看向那位满身写着“关系户”三个大字的柳主薄,裴刺史唯有端出深明大义的神态——
  “苗掌柜此请合乎情理,实为事出有因,本官细思之下,亦可感同身受,故准其所请,允其与苗姜二氏断绝亲缘关系,移氏谱,另落籍!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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