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4章女儿奴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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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我看大哥是真喜欢糖糖!上个星期恒宗拍了一块旧改地,位置很好,体量也很大,以后肯定是个新的商业中心,案名已经出来了,你知道叫什么吗?”王应晨拿着刚洗好的樱桃向她走去。
  “叫什么?”萍萍睁开眼扭头看他。
  这么多年了,恒宗集团的事,她是真的一点也不参与,所以不太懂。
  尽管她的名下资产正在不断增加,但是她真的没怎么动过。
  因为不需要。
  第一,她衣食无缺,真的没有需要花钱的地方。
  第二,她每天围着孩子们打转,连门都很少出。
  几个男人和外人给她送的珠宝、奢侈品、名牌包包,基本没有用过,都是放在家里积灰尘。
  她也是偶尔才陪大哥应酬交际。见外人的时候,她也都叁缄其口,对于家里的事避而不谈。
  因为这个家里的秘密太多了。多说多错。
  外界对于她和孩子们的了解并不多,只知道她有两个孩子——糖糖和晟晟,甚至连她生过小葫芦的消息都没有。
  “文悦城,”王应晨坐在她旁边,拿起一颗樱桃喂到她嘴边。
  “文悦城?”萍萍跟着喃了一句。
  用糖糖的名字来命名吗?巧合而已吧!
  文字很常见啊。
  “文悦城啊!让文文愉快的一座城,”王应晨给她解释。
  “嗤!巧合啦,”萍萍对于这样的解释嗤之以鼻。
  “有地产记者去采访大哥,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一个项目叫这个名字,恒宗置地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,难道文悦系列是恒宗置地新开发的产品系吗……你知道大哥怎么说吗?”王应晨笑笑。
  “嗯?怎么说?”萍萍把樱桃核吐出来,王应晨立马伸手去她嘴边接着,顺手扔进茶几边的垃圾桶了。
  “大哥只说了一句话——这是送给爱女的生日礼物,”王应晨揭开谜底。
  “真的假的?!”萍萍震惊了。
  “真的,网上都传疯了,说大哥是女儿奴,”王应晨笑了。
  萍萍无语了。
  女儿奴么?
  好像还真是。
  大哥喜欢糖糖,真的不是什么稀奇事,大家都知道。
  要是大哥生气了,大家都推糖糖去哄。
  大哥为了糖糖,改变了很多。比如开始过生日、切蛋糕了,周末还要带着糖糖和晟晟去玩。
  甚至现在,糖糖都已经搬到大哥那层楼住了。所以大哥也改掉了很多不好的生活习惯,比如抽烟喝酒之类的,应酬都少了很多。
  任谁都知道,糖糖是宗家的小公主,被大哥宠得无法无天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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